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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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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有些企业会为职工发放相应的住房补贴、独生子女等奖励金额,对此很多财会人员不清楚这类奖励金是否需要并入薪资缴纳个人所得税,下面我们来看看吧。问:我单位是山东企业,房补、文明奖、独生子女奖励金是否并入当月工资纳个人所得税?答:1、关于房补。根据《、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发放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应并入到工资薪金中缴纳个人所得税。2、关于文明奖。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问题所述的文明奖,如果是属于奖励给本企业职工的,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所得,应并入到工资薪金中缴纳个人所得税。3、关于独生子女奖励。参照《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等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3]46号)规定,个人取得企业(单位)等发放的计划生育奖励金,除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三十九条规定标准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和一次性奖励(或补助),以及获得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计划生育荣誉证书的人员退休时取得的一次性奖励金,在税务总局未有明确规定之前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其他形式奖励金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未查到企业所在地有类似规定,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是否可以参照执行。如不执行,应属于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所得,应并入到工资薪金中缴纳个人所得税�?劢筛鋈怂盟凹扑愦砦蟾迷趺窗�?如何处理?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236号各区人社局,各区税务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决策部署和福建拾十四五”社会保险工作安排,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推进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现就做好社会保险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 《厦门市人民关于厦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相关缴费政策的通知》(厦府规〔2021〕4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项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等缴费政策,均统一按福建省规定执行”。据此,自2022年起,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1月,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职工缴费基数。 二、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厦府规〔2021〕4号文件规定“执行福建省统一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省级公布当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前,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当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可申报补缴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费差额。 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费,缴费基数按省级公布的标准执行,每年12月可一次性缴纳当年未缴月份的养老保险费。 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度及缴费基数 根据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办法》(闽政〔2015〕48号)中“逐步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规定,自2022年起,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同步执行省级统一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仍按《厦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厦府〔2015〕340号)规定的口径执行。参保单位补发上年度相关纳入缴费基数的待遇,可以进行补缴。省级公布当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之前,暂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当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可申报补缴养老保险费差额。 四、关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年度及缴费基数 根据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部署以及省级“推进‘五险统征’”有关要求,自2022年起,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年度同步调整为自然年度,缴费基数申报口径参照养老保险执行,由参保单位按规定自行申报。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本市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今后,、福建省出台新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从其规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2021年12月16日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山西明确白酒行业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

安卓版本:8.6.64 苹果版本:8.6.64开发者:北京东大正�?萍加邢薰居τ蒙婕叭ㄏ�:: 财税问答:2016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必须出具中介机构鉴证报告 [2016-10-27] 财税问答:供暖即将开始 为员工支付的供暖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2016-10-26] 一周税务资讯集锦(2016.10.17—2016.10.23) [2016-10-21] 一周税务资讯集锦(2016.10.8—2016.10.14) [2016-10-14]图解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10种常见错误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啦——赡养老人增值税留抵退税什么时候申请?【答案】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明确,纳税人应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留抵退税。2022年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延长至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卖房送车位是否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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