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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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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周转金的会计处理,通常计入“管理费用”“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有关核算,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周转金的会计分录比如水电费周转金,应做以下会计分录:(1)向管理处支付水电周转金时:借:其他应收款——水电周转金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水电周转金向管理处支付时: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水电周转金业务周转金的相关分录:1.领取周转金借:其他应收款——业务周转金贷:库存现金2.补足业务周转金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贷:库存现金3.交回业务周转金借:库存现金贷:其他应收款——业务周转金什么是业务周转金?业务周转金指企业拨给所属报账单位用于收购产品、开支费用和其他业务上必需使用的周转资金。业务周转金包括定额备用金和非定额备用金两种。对定额备用金的审查,主要是将现金日记账或定额备用金、收付日记账的记录,同有关的会计凭证进行核对,并审查各种原始凭证向企业财会部门报销。对非定额备用金的审查,与定额备用金基本相同,但要着重审查非定额备用金用途是否合理。其他应收款是什么?“其他应收款”账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原材料损耗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有哪些?【答案】1.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2.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3.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输入查验项之后,为什么不显示验证码?

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是以企业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扣除相关成本及税费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率征收的税种。目前,土地增值税征管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政策问题亟须得到解决。 一、审核清算报告中建安等四项成本项目判定问题 《》(国税发〔2006〕187号)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 根据北京市地税局2007年出台的文件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住宅类项目四项成本(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进行核定,其标准为: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每平方米1560元。而对于商业、写字楼、别墅等项目的扣除标准,文件中并没有进行规定。随着北京市CBD等各个商业中心的落成,商业、写字楼等项目预缴的税款已经在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目前已进入清算阶段项目的清算报告显示,一些商业、写字楼项目其四项成本合计可达到1万元甚至更高,认可该成本进行核算,结果造成项目增值额很低,缴纳税款较少。 从逻辑上判断,房地产开发项目虽然自身情况差别很大,但其项目的利润率在相同时期应该保持在一个范围之内,如果项目利润率过低,考虑到2006年~2008年房地产行业红火的市场行情,就有很大疑点。但中介公司在出具清算报告时,都会按照票据进行扣除成本核算,因此在清算报告审核环节,审核人员通过对清算报告中项目的销售收入与工程成本对比,经常会发现项目清算可能存在四项成本过高的疑点,但由于企业提供了完整票据,审核人员在清算审核阶段无法找到依据对疑点进行论证。从税款征收的角度分析,目前众多房地产项目均由项目公司进行开发,项目清算完成后,公司就会办理注销手续,因此如果在清算审核的征管环节无法进行把关,其最终结果就会造成项目税款流失。另外,即便对于住宅类项目,由于其类别本身差别很大,而文件只给出了两档核定标准,造成税务机关在审核清算报告时对于该文件很难执行。 二、普通住宅标准判定问题 《》(财税〔2006〕141号)规定, 普通标准住宅 的认定,可在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的 普通住房标准 的范围内从严掌握。《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规定了纳税人建造普通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20%的,免缴土地增值税。 北京市普通住宅的判定标准近几年来经过数次调整,最初以120平方米为基准,2005年更改为以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普通住宅标准执行(根据容积率、建筑面积、平均交易价格三个因素综合判定),标准中的平均交易价格从2005年至今北京市建委共调整过3次。以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一带平均交易价格为例:2005年标准为8040元/平方米,2006年为9289元/平方米,2008年最新调整为175万元/套。由此可见,普通住宅的平均交易价格调整逐年提高,尤其以2008年调整幅度最大。但各类文件中均没有明确判定普通住宅的时点是以提出清算时点时间、全部销售收入实现的完成时间,或者售房率达到85%的时间为基准。企业从项目开始销售到进行清算,一般要经历1年~2年时间,而有些项目受客观因素影响可能要经过更长周期才能进行清算。另外,从税收政策执行的角度讲,是否放宽普通住宅判定的时间标准,按清算时标准执行,让更多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有待明确。 三、企业清算时间问题 企业达到清算标准后,即售房到85%或取得销(预)售许可证满3年时,一般仍会有大笔工程款还未结算完,要等1年左右甚至更长时间才能结算完毕。土地增值税清算在确定成本时按照实际发生扣除,而税务机关受技术、手段等客观因素制约,目前只能以票据作为扣除依据,因此造成当项目合同已执行,但款项未结、票据未开时,税务机关很难要求企业进行清算,如果强行清算,会造成很大的征纳矛盾。 笔者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精细化管理。 一是转变征管方法,对开发项目成本实行动态跟踪监控。由于房地产项目差异很大,对于住宅以外的商业、别墅等类型项目,税务机关很难对其四项成本扣除制定出核定标准。因此,应从征管上入手,转变现有的征管思路,从企业项目开始建设时就对项目进行监控,可以按项目土地规整、主体结构建设、内部装修等不同阶段要求企业进行成本备案,形成项目成本系统档案,作为税务机关审核企业清算报告时的对比判定依据。另外,应加大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辅导力度,在项目立项初期,结合土地增值税的清算要求对企业财务记账方式进行规范,并定期检查,从而减少在清算阶段审核项目四项成本扣除的难度。 二是细化住宅类项目四项成本扣除标准,增强可操作性。在北京市地税局文件规定的两档住宅类四项成本扣除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规模、企业使用建筑安装材料等因素按照高、中、低档类住宅再进行细化,并形成逐年调整机制。 三是进一步明确清算审核中相关政策。对于普通住宅判定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应明确判定时间为以企业售房率达到85%的时点进行判定,这样规定一方面便于税务机关进行操作,另一方面又在最大程度上使企业可以享受建造普通住宅的相关优惠政策,保障企业的合法利益。 对于企业已达到清算要求但因部分工程款票据未结清无法进行清算的问题,目前税务机关可以适当放宽以票据为依据的审核制度,按照以企业实际发生费用为扣除依据的思路,对于未取得票据的部分成本可以采用企业进行书面承诺、税务人员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以及清算完成后对企业进行稽查、检查的征管方式,在清算时先进行确认,以保证企业及时进行项目清算。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地税局 责任编辑:鬼谷子 涉嫌犯罪的税务案件能否先处罚再移送

缴纳房产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股份回购通常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那么关于股份回购,相关的内容有哪些?股份回购的含义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一定的程序购回发行或流通在外的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股份公司股权回购的几种情形是什么?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在四种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回购只能是购回并注销公司发行在外的股份的行为。《公司法》关于股权回购规定的条件是什么?除非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公司不得回购股东股权。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三种情况下股东不满股东会决议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东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什么情况下可以回购股东股权?(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股东可以退股吗?股东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法实现退股。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是指公司依法对已经注册的资本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简称减资。减资依公司净资产流出与否,分为实质性减资和形式性减资。实质性减资是指减少注册资本的同时,将一定金额返还给股东,这种减资方式就能实现股东的退股。重置成本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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