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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改良是指能增加固定资产效用或延长其使用寿命的改装、翻修、改建等行为,会计人员在核算时一般设置“在建工程”科目进行,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做?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会计分录固定资产转入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改良发生支出,计入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贷:银行存款改良完成,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加上改良支出,转入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会计分录首先将要处置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分录如下: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什么?固定资产是一种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固定资产清理是什么?固定资产清理是资产类会计科目,是指因磨损、遭受非常灾害和意外事故而丧失生产能力,或因陈旧过时,须淘汰更新的固定资产,所办理的评估鉴定、报废、核销资产、处理残值等项工作。借方登记固定资产转入清理的净值和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贷方登记出售固定资产的取得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物业公司安装监控设备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加计抵减15%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答案】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一、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15%政策)。二、本公告所称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2019年9月30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18年10月至2019年9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10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2019年10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15%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加入实务畅学卡会员,随时随地在线提问,多名财税专家免费极速答疑,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员工异地培训发生的差旅费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收到劳务派遣发票,可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相关的会计核算,收到劳务派遣发票时,如何做账?收到劳务派遣发票如何做账?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派遣公司最后给派遣公司付款的时候就做:借:其他应付款-派遣公司 贷: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在实操中,企业暂收的,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并按实际项目来设置二级科目。管理费用包括哪些明细科目?管理费用的明细科目如下: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办公费、差旅费、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咨询费、诉讼费、排污、绿化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坏账准备、技术开发费、技术转让费、业务招待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社会统筹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税金、土地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存货跌价及盘亏损失、水电费取暖费、仓库经费、会议费、会议费、审计费、董事会费、上级管理费、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住房公积金。坏账核销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专利技术计入什么会计科目?附会计分录带你了解:延续实施的税费支持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享受主体】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单位【优惠内容】自2022年5月1日,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按照现行阶段性降率政策规定,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本地具体费率由各省(区、市)确定。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可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政策依据】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5号)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14号)更多推荐: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您有一笔退税,请及时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