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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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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应如何计算境外所得抵免限额?答案:我国居民个人境外所得应纳税额应按中国国内税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在计算抵免限额时采劝分国不分项”原则,具体分为以下三步:第一步:将居民个人一个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境内、境外所得,按照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其他分类所得所对应的计税方法分别计算出该类所得的应纳税额;第二步:计算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某类所得的抵免限额,如根据来源于A国的境外所得种类和金额,按照以下方式计算其抵免限额:(1)对于综合所得,按照居民个人来源于A国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占其全部境内、境外综合所得收入额中的占比计算来源于A国综合所得的抵免限额;其中,在按照《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以下简称3号公告)第三条第(一)项公式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对于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股权激励等依法单独计税的所得的,先按照税法规定单独计算出该笔所得的应纳税额,再与需合并计税的综合所得依法计算出的应纳税额相加,得出境内和境外综合所得应纳税额;(2)对于经营所得,先将居民个人来源于A国的经营所得依照3号公告第二条规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该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其全部境内、境外经营所得的占比计算来源于A国经营所得的抵免限额;(3)对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其他分类所得,按照来源于A国的各项其他分类所得单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加总后作为来源于A国的其他分类所得的抵免限额。第三步:上述来源于境外一国(地区)各项所得的抵免限额之和就是来源于一国(地区)所得的抵免限额。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居民个人在境外缴纳的税款是否都可以进行抵免?

发出存货一般是指库存商品从仓库发出,期间需要进行成本核算,核算时一般涉及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哪些计价方法呢?企业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1、先进先出法。是指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设条件,按照货物购入的先后顺序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具体方法是:收入存货时,逐笔登记收入存货的数量、单价和金额,发出存货时,按照存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逐笔登记存货的发出成本和结存金额。2、后进先进法。它是指以后购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设条件,确定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蠼冉ㄒ部梢运媸苯嶙婊醴⒊龀杀�,但也较为繁琐;如果存货收发业务较多,且存货单价不稳定时,其工作量较大。但在物价持续上升时,期末存货成本将低于市价,而发出成本偏高,利润偏低。3、加权平均法。它是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存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的存货和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4、移动加权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进货以后,立即为存货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作为下次发货计价基础的一种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能够使管理当局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适用。5、个别计价法。它是指每次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按其购入时的实际成本分别计价的方法。个别计价法的成本计算准确符合实际情况,但在存货收发频繁情况下,其发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较大。表结法和账结法的区别是什么?

数电票可以部分冲红吗?需要注意什么?【回答】除以下几种特殊情形,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对同一张已确认用途的发票多次开具红字发票:(1)冲红原因为“开票有误”时,必须全额冲红;(2)蓝字发票对应的“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全额加计扣除”的,必须全额红冲。“增值税优惠用途标签”为“待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或“已用于农产品部分加计扣除”的,第一次红冲只能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或整票全额红冲。如第一次对未加计部分全额冲红,第二次红冲仅允许对剩余部分(即已加计部分)全额红冲;(3)蓝字发票标签为“差额征税-差额开票”时,必须全额红冲。除前述几种特殊情形外,对红冲原因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或蓝字发票状态为“已部分红冲”的,允许多次冲红该张发票。具体要求如下:(1)已进行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开具红字发票的部分冲红的,允许更换申请方再次申请红字确认单,但申请原因只能选择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2)部分冲红允许删除项目行,即仅对部分项目进行红冲。销货退回,只允许修改数量,自动计算金额和税额,不能修改单价,不能直接修改金额;如蓝字发票没有数量仅有金额,则允许修改金额,税额自动计算;服务中止,允许修改金额和数量,不能修改单价,自动计算税额;销售折让,选择需折让的商品行,录入折让比例或金额,不能修改单价和数量,税额自动计算;(3)累计开具的红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更多推荐: 数电票和税控发票是共用一个开票额度吗?

一个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案例分析问题: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答案:一、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因此,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不再需要登报声明作废。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简化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规定:“三、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增值税发票开具/认证/抄税/申报/清卡实训学增值税全流程 全面掌握增值税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会计实务频道, 公司平台抽奖转出的资金怎么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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