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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互联网    作者; 刘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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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西藏国税局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工作,包括减免税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管理。对纳税人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原因,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以及由于改制等原因停产、停业、歇业、办理注销后导致土地闲置一年以上四类情形作为困难减免的条件。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在年度终了后的一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上一年度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下放了审批权限。 责任编辑:Alice 活动说明:此抽奖活动会随机抽选幸运用户,并非所有人可见。参与后优惠券仅限48小时内使用�:D系厮�:开展纳税人税收自查自纠工作

所得税减免如何进行财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这一财税知识,会计人员工作中常常用到。对于实行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的企业,计提所得税时应当借记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接下来就一起来看看关于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吧!所得税减免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做?一、如果是实行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计提和缴纳所得税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实际收到返还所得税的时候,用来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账务处理如下:1、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2、缴纳时: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3、收到时:(1)本年度收到减免税借:银行存款贷:所得税(2)下年度收到减免税借:银行存款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二、如果是按照有关税收法律,法定减免的,那么可以不作相应账务处理,也可以作以下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1、计提时:借:所得税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2、确认时:借: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贷:所得税三、如果减免的所得税属于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情况,那么账务处理具体如下:1、所得税退税作为投资,形成专门的资本.收到退税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资本金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在企业发展再生产上。收到退税时,其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怎么做?如果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为例,其前提就是查账征收。账务处理的时候应当对应缴纳的增值税进行计算,接着计提入账。比如,利润是10万元,没有其他调整项,则计算出来的所得税为10*50%*20%=1万元。那么账务处理怎么做?小微企业所得税返还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借:所得税费用 10000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10000会计人员必看:预收账款需要计提税金吗

企业为了包装产品而储备的诸如桶、箱、瓶、坛、袋等各种容器,就是包装物。那么与包装物相关的账务处理又该怎么做?包装物怎么做账?1.生产领用包装物: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2. 如果采用的是一次摊销法,出租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如下: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3. 如果采用的是一次摊销法,出借包装物的会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4 出售需要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种情况是“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其账务处理如下: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另一种情况是“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 其账务处理如下: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计划成本法下,如何进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1. 计划成本法下生产领用包装物:借:生产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2. 计划成本法下出租包装物: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3.计划成本法下出借包装物: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包装物摊销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4.计划成本法下出售包装物:这里同样分两种情况讨论,一种情况是“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另一种情况是“随同产品出售不单独计价”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计划成本核算时)如果实际成本高于计划成本,就是超支差,这时得从“材料成本差异”会计科目的贷方转出;反之如果如果实际成本低于计划成本,就是节约差,这时得从“材料成本差异”会计科目的借方转出�?獯嫦纸鸬亩倘焙鸵缬嗳绾巫稣宋翊�?

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和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哪个含金量高?同的销售方式,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中,也有明显不同的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六种特殊销售方式下,这两个税种分别是如何确定收入的。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以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以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销售货物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实现,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确认增值税收入的实现。相应地,回购时按照购进货物进行进项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以旧换新销售增值税:《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除金银首饰以外)企业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商业折扣方式销售增值税:《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按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企业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方式销售增值税:不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四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二)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综上规定纳税人买一赠一以折扣销售的形式开具发票的,商品与赠品的销售额与折扣额都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里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没有以折扣方式的形式开具发票的,赠品视同销售,以赠品的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更多推荐: 税务部门公布3起虚假填报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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