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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一般由单位代缴,员工只需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保费用即可。计提单位和个人社保应如何编制会计分录?计提单位和个人社保分录1、计提工资及社保时:借:管理费用等(根据员工社保费归属部门计入对应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发放工资时代扣员工个人社保: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银行存款3、缴纳员工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单位社保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内容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等。其他应付款包括哪些内容?其他应付款包括应付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的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无形资产的租金、应付的�?�、滞纳金、违约金等。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如应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租入包装物租金、存入保证金等。企业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其他应付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存情况,并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贷方登记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方登记偿还或转销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其他应付款项。未分配利润如何编制会计分录?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相关的手续费、现金折扣、和其他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等),这些都包含在在财务费用这个会计科目里。汇兑损益的核算汇兑损益,即企业因向银行结售或购入外汇而产生的银行买入、卖出价与记账所采用的汇率之间的差额,以及月度(季度、年度)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期末规定汇率折合的记账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之间的差额等。未实现汇兑损益:按照会计制度的要求,在会计期末编制报表时,要把所有以外币表示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按编表日的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如外币现钞、外币存款、应收外币债权等。这种折算只是货币计量尺度发生了变化,但外币交易业务并没有结算和实现。已实现汇兑损益:已实现汇兑损益是指债权债务或者货币资金,在交易完成后,也就是实际收到或者付出,结算的时候,因币种不同导致的汇兑损益。财务费用明细科目设置1、财务费用-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2、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款利息支出及其他筹资方式下支付利息支出3、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外币兑换价差4、财务费用-手续费:各种银行收支业务产生的手续费财务费用账务处理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等企业发生利息收入、汇兑收益时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月末,结转财务费借:本年利润贷:财务费用结转当期财务费用后,“财务费用”科目期末无余额。财务人员说话技巧有哪些
问题:查账征收的个体户一季度申报一次增值税申报表,一季度申报一次自然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申报表,那么是不是需要每月申报一次申报表了?答案:增值税若是可以按照季度申报,对于个税需要看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征期,一般是按月为征期的。1、查账征收的个体户适用《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2014年12月27日税务总局令第35号公布,根据2018年6月15日《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2、纳税主体: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3、应纳税所得额: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学更多财税资讯、财经法规、专家问答、能力测评、免费直播,可以查看正保会计网校频道, 火车票汽车票税率是多少?
过路费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营改增后,餐饮企业都遇到哪些税务问题呢?问:我酒店以长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应如何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以长(短)租形式出租酒店式公寓并提供配套服务的,按照住宿服务缴纳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酒店,有向客人提供住宿服务项目,请问我们是否可以给客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特殊规定吗?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份最高开票限额是多少? 答:根据《 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中规定,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包括天津)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为试点纳税人核定的单份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一万元。 2016年11月4日《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第十条规定: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问:营改增后有些酒店、饭店开具发票时,要求提供各种手续,很不方便。索要发票不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吗?为什么变得这么复杂?答:这种现象是由于部分商家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清造成的。针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向消费者索要证明的现象,我市税务部门及时出台了《天津市国税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提示》,总结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技巧及不同消费者适用的增值税发票种类,明确索取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商户应按相关规定及时便捷的为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同时,消费者可自行查阅相关规定,维护自身权益。(转载自天津国税)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小泥鳅 财税问答:哪些纳税人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