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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对于实收资本的账务处理该怎么做?实收资本的会计分录1、股东认缴注册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实收资本2、收到投资人投入的房屋、机器设备等实物,按评估确认价值:借:固定资产贷:实收资本3、收到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按评估确认价值:借:无形资产贷:实收资本4、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借: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贷: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指企业按照章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接受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出资,也可以是非货币出资。非货币出资应满足:①可以用货币估价;②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股本科目核算,股份有限公司以外的企业采用实收资本科目核算。如何理解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社会无形资产通常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特许权,土地使用权等;自然无形资产包括不具实体物质形态的天然气等自然资源等。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作为无形资产确认的项目,必须具备其生产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这一条件。因为资产最基本的特征是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很可能流入企业,如果某一项目产生的经济利益预期不能流入企业,就不能确认为企业的资产。在会计实务中,要确定无形资产所创造的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企业,需要对无形资产在预计使用寿命内可能存在的各种经济因素做出合理估计,并且应当有明确的证据支持。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因其成本无法可靠计量,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市场调研费用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销售货物时,应当向购买方收取相应的货款。对于未收到货款的情况,会计人员应如何做会计分录?销售货物未收到货款分录1、一般纳税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小规模纳税人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时,应当向购买方收取的款项,它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一般情况下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包装费各种运杂费等。注意,在有销售折扣的情况下,还需考虑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等因素销售货物预收款的会计分录1、预收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2、发货时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银行存款3、补付货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 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企业在收到这笔钱时,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合同尚未履行,因而不能作为收入入账,只能确认为一项负债,即贷记“预收账款”账户。企业按合同规定提供商品或劳务后,再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逐期将未实现收入转成已实现收入,即借记“预收账款” 账户,贷记有关收入账户。计提员工工资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摘要: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不断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促进了税收秩序的好转,保证了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但从全国税务稽查情况看,税收违法行为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每年税务稽查查补收入都在360亿元以上,即每天为挽回1个亿以上的税款流失,其中 账外账 偷税现象尤为严重,如佛山新领域公司采用两套账的手法隐瞒销售收入共偷税合计9200多万元,深圳廷苑酒店采用两套账的手段偷税合计6400多万元,广州美致蓝咨询顾问公司采取两套账手法累计偷逃税600多万元,从以上税务总局稽查局督办案件来看,不法分子采用 账外账 手法偷逃税款行为令人触目惊心,破坏了的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治理 账外账 涉税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当前 账外账 偷税行为的主要特点及手法 账外账 是指企业违反《会计法》及有关规定,未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在法定账册外另设一套账用于违法活动的行为,用于逃避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管。 (一) 账外账 偷税的主要特点。从税务检查情况看, 账外账 有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流水账式的记录,按日或按月汇总金额,采用这类 账外账 偷税的主要是规模孝业务少的企业;另外一种是账簿式的记录,所有凭证资料俱全,业务详细,采用这类 账外账 偷税的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业务频繁的企业。无论 账外账 形式如何,一般具有如下特点:一是隐蔽性强。用来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假账,随时都可拿出来应付税务机关的检查。而核算准确的真账却存放隐蔽处(一般不存放在公司),令执法部门不易查证,难以发觉。二是知情范围校为了减少偷税风险,一般只有单位主要领导及主办财务人员知晓内幕,其他人并不知晓。三是使用范围广。由于 账外账 设置并不难,容易被不法分子用来偷逃税款,成为偷税最常用的伎俩之一。四是人员挑选严。采取 两套账 偷税的企业,在主办财务人员的选择上要求较严,因而一般都聘用自己的亲朋好友来担任。五是现金交易多,不法分子利用行业经营特点,采取大量现金交易,取得收入不开具合法凭证,在账上将经营业务收入化整为零或不完整反映,蓄意隐瞒收入偷逃税。 (二) 账外账 偷税的主要手法。 账外账 偷税手法真可谓五花八门:一是 一真一假法 ,即 一套账 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真实反映,另 一套账 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虚假反映,从表面上看,假账真做、天衣无缝,但原始凭证往往只有企业自制的虚假内容的费用报销单据。二是 半真半假法 ,两套账都是核算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一部分,对企业有利的,在真账中反映,不利的则在假账中反映,一般采取抽单做账或者部分现金收入分离。三是 人机分算法 ,除建立一套计算机账外,另建一套人工操作账,两套账在不同企业中因管理方法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企业计算机账反映的是真实情况,有的企业人工账是真实账。四是 机内分流法 ,有的企业完全取消了手工做账,全面推行计算机核算,在机内设立两套应用程序,将收入部分,特别是大量现金交易而不易被税务机关监管的收入,直接从机内分流,以达到偷税目的, 账外账 偷税已向智能化方向发展。 (三) 账外账 偷税行为�:Υ�。从税收来看,企业做 账外账 ,通过现金交易、体外循环形式,隐瞒应税收入,把应该交给的税款占为自己有,变成企业的利润,坑了,肥了自己。同时,这种偷税行为也极易引发全行业、配套企业偷税的连锁反应,会严重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从大局来看,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获取上市资格,大做假账,上市之后,继续公布虚假的财务状况,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假账的大量存在,使我国的一些统计信息及经济指标误差很大,这不仅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决策,而且也动摇了 诚信 这块市场经济的基石。 二、 账外账 偷税成因分析 (一)追逐高额非法利益是 账外账 偷税行为存在的根本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一些不法纳税人为追逐个人经济利益最大化,能不缴税就不缴税,能少缴税就少缴税,而最简单方法就是设置 账外账 ,一些企业负责人为了追逐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不是通过改善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来实现其目的,而是在税收上做文章,指使财务人员做假账,导致 账外账 偷逃税款现象屡见不鲜。 (二)对 账外账 偷税行为惩处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法行为的发生。从近几年稽查情况来看,税务部门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率及处罚率较低,案件处理的弹性大,无形中助长了 账外账 偷税行为的发生。一是由于税务稽查选取稽查对象欠准确,检查面较小,人员查账技能参差不齐,办案手段有限,一般只能查出一些账面记录,难于发现深藏不露的 账外账 ;二是由于 账外账 行为比较隐蔽,多与现金交易,销货不要开发票的营业收入不入账有关,事后税务稽查取证界定难,要查证他们的偷税行为难度很大;三是由于税务稽查部门没有搜查权,对藏在暗处的 账外账 ,一般要依靠群众举报提供线索及公安部门协助,才能取得内账等违法证据,有限的执法手段阻碍了 账外账 的有效查处;四是不少政府部门(税务部门也不例外)都存在不愿行政复议、诉讼,担心行政复议更改原先处理决定、行政诉讼败诉,导致执法刚性不强;五是由于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要求严格、繁琐,而且工作量及风险较大,因此有些税务机关宁愿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尽量避免涉税案件的移送,导致对不法分子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效应。由于对 账外账 偷税行为惩处不力,诱使纳税人抱着 查到了是你的,查不到是我的 的侥幸心理,容易形成 账外账 偷税长期存在的局面。 (三)金融结算方式存在漏洞为不法分子提供了便利。目前,在经济活动中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行为,由于现金交易隐蔽性强,交易记录难以跟踪监控,为设两套账和做假账偷逃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尤其是面向终端消费者的饮食娱乐业、批发、零售、中介服务、建筑装修等行业。各金融机构竞争激烈,为了拉客户、争储蓄,对纳税人的多头开户、资金使用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现金巨额流通及资金体外循环等现象普遍。同时,各种信用卡的出现,也为企业进行账外经营提供了方便。 (四)信息不对称给 账外账 偷税者有机可乘。随着纳税主体的多元化,其隐匿税基信息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复杂。尽管我国的税务干部队伍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征管力量不断加强,但税务机关搜集、掌握经济税源信息的能力仍然落后于经济的发展形势,与纳税主体的多元化趋势不相适应。而受利益的驱使,纳税人绝不可能将自己掌握的税源信息向税务机关全盘托出,政府各部门有关纳税人生产经营收入信息未实现联网共享,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真实的纳税信息,导致在确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不得不迁就纳税人,很大程度上依据纳税人自己提供的扭曲了的税源信息来核定。 三、 账外账 的治理对策 账外账 违法行为的大量存在,严重干扰了税收征管秩序,造成了税款的大量流失,也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 账外账 行为的监管。 (一)加大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氛围。首先,加强社会主义税收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 纳税人是的真正主人 等方面的宣传,提倡纳税人对政府行为进行合法监督;大力宣传依法纳税的先进典型,切实提高遵纪守法纳税人的社会地位。要形成依法纳税者受益,不依法纳税者受损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要强化会计、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会人员依法诚信经营的正反面宣传,重视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真正做到 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 ,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屈从和迎合任何压力与不合理要求,不以职务之便谋取一己私利,不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从源头上遏制 账外账 的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构建协税护税信息化系统。首先,要建立纳税人纳税号码识别制度,在金融账户和交易实名制的基础上,借鉴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经验,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纳税人纳税号码制度;其次,要完善现有金融法律法规,加强银行账户管理无论单位或个人均需凭全国统一纳税识别号码开立账户,杜绝匿名账户、假名账户,严防多头开户,控制现金交易,禁止账外交易;再次,各政府部门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所有活动均必须使用纳税识别号码,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机关团体等方面系统信息通过计算机联网汇集到税务部门,税务机关运用计算机进行集中处理,便可准确掌握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情况。同时积极推广货币资金支付电子化,限制和减少大量的现金交易,税银电脑系统实现联网,加大对纳税人资金流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和监控。 (三)加强部门协作,合力遏制 账外账 涉税违法活动。 账外账 是不法分子偷税的惯用伎俩,由于其牵涉面广、隐蔽性强,因此必须通过政府各部门综合治理,才能有效遏制偷逃税行为的发生。首先,要加强财政、国税、地税、银行、公安等部门交流和合作,采用科技手段,尽快建立信息通报系统,实行相关信息的共享,形成合力打击 账外账 涉税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其次,建立一套 严管理、重处罚 的税收法罚则,进一步提高 账外账 偷税案件的查获率、查罚率及移送数量,对已查实企业有意利用现金交易、账外账偷税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对偷税数额达到移送标准的,要坚决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要通过增加企业的偷税成本,震慑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再次,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作用,加大对 账外账 偷税行为的曝光力度,形成做假账就会受到社会谴责的局面。 (四)防范和打击并重,加强日常税务管理。一要完善、健全建账建制工作。在日常税收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财务制度比较混乱,这些企业的财会人员业务水平都比较差,税务机关要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强对企业财会人员的业务辅导、培训和监督,促进和规范企业建账建制工作。二要加强对企业发票监控管理。要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加强检查监督,防止出现利用虚开代开发票以及接受虚开代开发票来实现企业账外销售偷逃税款行为的发生。三要加强纳税评估力度。调查掌握本地区不同产业、行业税收负担状况,对企业税收情况进行纵向、横向比对,及早发现纳税人存在的异常现象,让纳税评估真正成为预防税收犯罪的 前哨 。四要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切实加大对税收法制知识、业务知识和稽查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力度,积极营造热爱学、自觉学、终身学的氛围,把检查人员培养成熟悉行业运作的 行家里手 。 (五)建立税务警察机构,强化税务执法刚性。长期以来,我国的税收征管工作一直缺少税收司法手段,依法查处涉税犯罪案件困难重重,受到多方阻挠,难以应付日益复杂的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在目前状况下,税务机关在查处重大偷税案件时,要及时提请公安介入,充分运用公安部门办案手段及时保全涉税违法证据、财产及抓捕犯罪嫌疑人,最大限度挽回税收损失。但从长远看,我国必须建立一支维护税收秩序相对独立的税务警察机构。我国税务警察机构应当由公安部、税务总局共同组建,在系统实行垂直管理,统管国、地税警务,业务上归公安机关管理。同时赋予税警对重大涉税案件的特别调查权和刑事侦查权,借助税警的力量查处税务稽查等机构无能为力的重大税案,努力提高对偷税行为的查获率、处罚率和移送率,依法严厉惩处偷税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量,让偷税者望而生畏,从而有效地遏制偷税行为。 (六)积极鼓励公民举报,调动群众协税护税积极性。由于 账外账 偷税行为隐蔽性强,对账外经营的偷税情况,往往是企业内部知情人员、有关业务单位比较清楚。从近几年举报偷税情况看,绝大多数是一些企业法人和企业内部人员、业务单位在发生利害冲突时,才将企业的账外经营偷税行为暴露出来。为此,税务稽查部门一要鼓励公民积极举报,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二要在查处举报案件中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举报人遭到打击报复;三要兑现举报奖励工作,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建立举报管理信息系统等有效手段,建立一套由全社会参与的协税护税网络机制,使账外经营偷税者无藏身之地。责任编辑:三皮 广告语言模仿的策略
税务违法行为具有哪些特征?问: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提供哪些应税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答:以下两个法规中涉及到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税服务,主要是六项:一、根据《》(财税〔2013〕10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六)款规定: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康脑怂吐每偷穆铰吩耸�。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二、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将电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4〕43号)第八条规定,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音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责任编辑:泥巴姐 误将营业税申报成增值税能否申请退税